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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光電工程學系 個人申請甄選入學考生口試注意事項

113學年度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光電工程學系

個人申請甄選入學考生口試注意事項  

一、 口試日期:113523日(星期四),口試時間表及口試地點,請於520日參閱本系網頁公告,不另寄發書面通知。口試地點為本校光復校區交映樓二樓,本系網址:https://dop.nycu.edu.tw/

二、 口試方式(個別口試)總共8分鐘。說明如下:

(一)前3分鐘為個人簡介,簡介內容必須包含兩個主題:主題一:進入光電系後未來四年的大學生活最想加強的個人特質與最想體驗的生活為何? 主題二:請說明國、高中階段在課業、生活或專題實作時曾遇到令人印象最深刻的問題?你那時用什麼方法去解決?並具體說明其解決成效。

個人簡介請用口頭報告方式(不使用投影機簡報)

(二)其餘5分鐘由口試委員與考生互動,口試內容包含一般學習性向、邏輯組織分析及歸納推理等方面之問題。

※建議考生先至本系網頁瀏覽光電系的相關資訊

口試按鈴方式說明

第三分鐘:一短聲(個人簡介結束,請考生務必於3分鐘內簡介完成)

第八分鐘:一長聲(口試時間結束) 

 三、考生若因與他系口試時間衝突或其他重大原因,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至系網頁下載填寫「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光電工程學系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口試時間協調申請表」,請務必於510日(五)下午5時前E-mail或傳真至本系,逾期恕不受理。為顧及全體考生之權益及公平性,口試時間公告後不得要求更改口試時間。

四、口試當日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入場報到及應試。

五、本校上下班時段經常交通壅塞,請儘量提早前來,以免無法參加口試。口試前20分鐘請至交映樓二樓辦理報到。

六、口試時請將手機關機,除應攜帶證件之外,請將隨身物品置於口試教室講台前。

七、其他注意事項:
        1.遲到

           
超過口試時間者,不得應試,口試成績以零分計算。 
           未超過口試時間者,可同意在剩餘時間內進行口試,但不得延長時間。

         2.缺考:
          I.缺考生之口試成績以零分計算。
          II.其後所有序號之考生,仍依照原訂時間進行,不予提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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